“社區工作” 是結合了 “社區服務“”和“社區發展” 兩大範疇的社會工作介入方法。在不同國家、不同文獻或日常使用中或有不同的理解和定義。有人將它看作是一種意識形態或觀點,甚至精神、實踐模式、手法或是服務。
在香港,一直是採用“以社區為本”,以突出具社區特色之需要和服務,透過整合的和採取主動的外展手法組織和開展服務。在中國內地,社區工作是社會工作的基本介入方法之一,是以社區為案主的一種宏觀社會工作,以社區服務、社區發展、社區組織三種模式開展工作。
參考資料:
王思斌(1999)。《社會工作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
周永新、陳沃聰(2013)。《社會工作學新論(增訂版)》。香港:商務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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