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兒童社會工作

婦女兒童社會工作

根據2019年資料,香港整體人口7,507,400中,女性人口佔約百分之五十四(4,084,400)。女性的婚姻狀況(佔所有 15 歲及以上人口的百分比)有百分之五十六為已婚人士;女性勞動人口為1,986,600,勞動人口參與率為百分之五十五。
政府在婦女教育、就業、培訓、健康、福利及其他範圍上,提供免費就業支援和輔導服務、推出持續進修基金、於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提供一系列預防、支援和治療性質的一站式服務。婦女服務範疇亦涵蓋:家務指導服務、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體恤安置、家庭危機支援中心、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家庭生活教育、綜合家庭服務、婦女庇護中心、性暴力受害人士服務、支援虐兒、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及性暴力個案受害人服務、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共用親職支援中心 – 離婚/分居家庭支援服務。

根據政府統計,兒童人口(由0歲至14歲)佔香港總人口約百分之十二(874,900)。政府在兒童福利服務上,提供多項福利服務,以協助因有嚴重家庭、行為或情緒問題而需要照顧或保護的兒童和青少年。包括為這些兒童和青少年提供的住宿照顧服務、安排遭遺棄或父母未能撫養的兒童接受領養、獨立營運的資助幼兒中心、暫託幼兒服務、寄養服務和兒童之家。

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