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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成員申請
  3. 個人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普通個人成員的義務

01

遵守社專聯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

02

普通個人成員可放棄作為社專聯成員的會籍,放棄的方法,是向社專聯發出書面通知,通知期為7天;

03

社專聯董事會議有絕對權力決定某成員的任何行為或操守是有損害社專聯的良好聲譽而終止該成員會籍而不用解釋任何理由。所繳納的會費,不作退還。

  • 地址:九龍油麻地彌敦道574-576號和富商業大廈 15樓 1501 室

  • 電郵: secretariat@gbssp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