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保護兒童及防止家庭暴力」 政策及服務研討會於2022年10月13日順利召開。是次研討會由粵港澳大灣區香港社會服務專業聯盟主辦,深圳社會組織研究院協辦,共有二百餘名來自粵港澳大灣區及全國各地的參加者出席是次研討會,參加者們認為是次研討會能夠增進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香港兒童保護法例的認識,並且可以加強他們對中國內地社會組織未成年人保護服務的瞭解,及增進他們對香港兒童保護及防止家庭暴力服務的認識。
活動回放(配有繁簡體字幕)現已上架,請於此查看:https://learning.gbsspa.org/courses/sharing-gba-child-protection-seminar/

社專聯聯席副主席黎永開先生致歡迎辭

在專題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政策解讀中,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社會與民族學院副教授童小軍老師講解了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國家監護職責、確立新原則並提出網絡保護及政府保護兩個新主題。她與參加者介紹了新修《未保法》的落地服務機制,以及新法對於社會組織的意義。

在專題2:社會組織在未成年人保護服務中的經驗、成效與挑戰中,深圳社會組織研究院院長饒錦興先生與參加者講解了社會組織在《未保法》中的角色與功能,並分享社會組織參與兒童保護服務的經驗與成效,提出包括“普法宣傳與依法參與”、“加強社會組織專業能力建設”、“構建未成年人保護服務中政府和社會組織的夥伴關係”、“開展理論研究和政策宣導”、“學習借鑒香港經驗加強深港未成年人保護服務工作交流合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未成年人保護服務社會創新”的挑戰與對策,發人深省。

在專題3:香港兒童保護法例及服務 分題(一):保護兒童及防治家庭暴力–香港的策略、處理程序及法例簡介中,香港特別行政區社會福利署高級社會工作主任/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特別職務)張林淑儀女士 清晰而透徹的介紹了香港保護兒童及防治家庭暴力問題的策略、多專業合作處理懷疑虐待兒童事件的程式、與保護兒童相關的法例及實施以及多專業合作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程式及有關法例。

在專題3:香港兒童保護法例及服務 分題(二):支援受家庭暴力問題影響的兒童之專門服務簡介中,保良局樂和社區資源中心主任鄭德華先生以生動案例介紹了幾項計劃,包括「童心同行」子女探視服務及支援證人計劃、「平和關係支援計劃」(SPeaR):兒童心理教育小組和「童心童想」繪本共讀計劃。

【問答環節反響熱烈;由於時間關係,主辦方收集了部分問答題目問題,在此作出回應】
提問1:對婚姻暴力加害人和使用暴力的養育人的教育及矯治,可否做些介紹?加害人干預的做法
保良局鄭先生回應:我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婚姻暴力加害人的小組工作上,所以對於使用暴力的養育人的教育及矯治工作則未有經驗可回答。
一般加害人干預的做法主要以心理教育模式為主,外國一般為期半年以上,而香港則用13節的課程,或4節的課程,我主要帶領4節小組課程。
理論基礎:性別觀點為主,配合認知行為治療模式。
如果你有興趣,可參考以下中文書籍,有詳盡的解釋:
1. 《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團體方案手冊——Emerge 模式》 Emerge著 朱惠英譯(2007)台北市:張老師
2. 成蒂著(2004)《終結婚姻暴力:加害人處遇與諮商》台北市:心理出版社
提問2:對於施害者,或者特別在家暴/家內性侵中,可以怎樣做親職教育?
保良局鄭先生回應:在香港有「婚內強姦法」,就算是婚姻關係,如丈夫未得到太太的同意而強行有性行為,基本上是犯法的。而在家暴中除身體暴力,精神暴力,也有性暴力的分類,故會在小組課程內處理。
如果你題目所指的是大人性侵小朋友,則不在我的經驗範圍內。
提問3:請問童老師,新修訂的未保法是否支持對基於性與性別的校園欺淩和原生家庭暴力(如多元性別未成年人遭受父母的家暴或強制扭轉治療)的受害兒童提供保護和支援?
童老師回應:《未保法》的精神應該是:只要父母的行為給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造成了障礙,就應該干預,予以保護。但現實中,如果法律沒有明確的界定和說明,在操作上就難以行得通,尤其是父母行為過激,需要外力強力介入時,沒有國家授權,是不行的;而國家授權就需要有嚴謹的法律規定,大家依法提供保護。你說的情形,(1)目前的法律可能難以支持強力干預父母的行為,需要盡可能運用微觀服務方法和技巧,讓父母能夠理解和接納自己孩子的性別界定和性取向;(2)盡可能阻止對孩子有身體傷害;(3)需要聯合一些力量進行維權宣導,至少針對這個個案,能夠以《未保法》為依據,為孩子提供支援和保護。不過,這第三點,應該是我們的期待和理想吧。
對校園欺淩,現有《未保法》應該是完全支持的,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校園欺淩是具有合理性的。
提問4:請問童老師,內地的體系裡在報告案件的時候,是否需要報案人有一定的證據?還是只要有合理懷疑就可以報告呢?
童老師回應:一般來說,應該有合理的懷疑,有證據更好;但沒有時,有符合邏輯的合理懷疑就可以報告。接報部門有責任和義務,跟進確認。因此,為了讓更多的人對兒童傷害具有敏感性,能夠及時發現和報告,並提高報告的有效性,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兒童保護宣傳,提高民眾的報告能力,是十分有必要的。
提問5:想瞭解一下在兒童保護方面的個案介入,不同部門之間的聯動機制大致是怎麼樣的呢?例如,兒童的問題會經過怎樣評估轉到相關部門,或者不同部門之間怎麼做同一個個案的資訊共用和協作的呢?等等。
童老師回應:這個問題太大了,因為不同的兒童傷害類型(忽視 —— 生活照料忽視、情感忽視、教育忽視、醫療忽視、安全忽視和遺棄;虐待 —— 肢體虐待、性虐待/性侵、情感虐待;校園欺淩;童工;性剝削等案例),需要開展的評估不同,評估後可能的轉介管道不太相同,差別也會有些大。
但總體來說,個案服務流程以及流程中每一個步驟的大致內容如下:
提問6:對婚姻暴力加害人和使用暴力的養育人的教育及矯治,可否做些介紹?社會組織在加害人干預時的做法?
饒院長回應:
對這個問題,我的實踐經驗不足,綜合有關資料,建議如下:
1.關注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與他們建立起信任的溝通,指導他們在受害時如何尋求公安與民政部門救助的途徑,以及如何保留證據,並緩解他們的情緒。
2.對案主分別進行個案輔導,調整他們的心理認知,疏導其行為,引導他們認識到暴力行為的危害。
3.與基層組織建立對施暴人的干預機制,制止其再次施行暴力傷害行為,從法律上尤其是思想認識上對其進行教育,讓他們深切意識到自身的錯誤給家庭帶來的傷害以及將會承擔的法律責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而杜絕家庭暴力。
4.和政府有關部門合作開展針對反家暴的綜合干預行動,向社區居民進行普法宣傳,建立受暴人群的社會救助機制,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會後,參加者亦提出多項對於粵港澳大灣區兒童保護服務合作的建議,包括兩個主題:(1)增加培訓交流,多動聯動:如每年召開高峰論壇;多開展此類的研討會議,促進學習和交流;舉辦實體參觀交流;安排個案分享,以更深入瞭解及掌握處理方法。(2)推動兒童保護主題的多部門組織合作:兒保跨專業合作機制建設希望有更快的推進,還需要有專業人才隊伍的建立與服務培訓與督導,而不僅是依靠機構內的,希望發動社協的作用,面向更廣泛服務同業者。
期望是次研討會能為大家帶來啟示和思考的空間,在未來促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路上凝聚各位的力量,一路同行,給孩子們一個更加美好的社會,健康快樂的成長。
【資源共享:保良局樂和社區資源中心-《童心童想》繪本】 童心童想 - 森林爭霸事件 童心童想 - 彩虹精靈卡力和卡貝 童心童想 - 仙人掌的小黃花 童心童想 - 小老虎包包的石頭 童心童想 - B195的尋星之旅